公司12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 作者: 侯博
  • 时间: 2015-10-09

    近日,北京建工四建公司捧回了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单位”奖牌,四建公司首次获“首都文明单位”是在1998年,由过去每年评选一次首都文明单位到现在的每三年评选一次,至今四建公司已经获此殊荣12次。
    据悉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中,有2144个单位获得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本次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是历年来要求最高、把关最严的一次。在提交申报报告的同时,需要按照《首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首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4年版)》的要求进行审核和测评。申报材料要求包括道德风尚、工作实绩、管理科学、社会责任、特色指标、文化建设等方方面面,不仅要真实准确,还要鲜活有生命,内容涵盖文字、图片、数字、音频等。
    作为市属国有企业,北京建工四建公司认真贯彻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创新全过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司荣获APEC会议突出贡献集体奖、2014年度北京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全国优秀职工之家。同时,结合国企自身特点,丰富创新载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其中,在2014年实现新签合同额61.13亿元,实现综合经营额31.54亿元,实现利润7050万元,上缴税款8133.2万元,同比增长17%,创历史新高;四建公司在京津冀、海南、甘肃、海南、重庆、辽沈六大区域市场承建的一座座标志性工程和超高层建筑拔地而起,灿若明珠,200米高海南大厦荣获2013年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新建沙河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荣获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田北京医院建设工程和墨玉县北京中学工程荣获2014年北京结构长城杯金质奖;同时积极参加援疆建设,承建了学校、医院、文化中心、保障房等31万平方米的援建项目,援疆建设中涌现出了北京市劳动模范张进红等一批先进人物,公司连续6年荣获质量信得过单位、连续8年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和北京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连续13年荣获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作为10多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的国有企业,四建公司从2007年开始就积极推进“城乡手拉手”活动,2008年在四川震后灾区捐建“江油五星村临时板房小学校舍”,2009年为内蒙古托克托县民族幼儿园和第一中学捐赠数台打印机、电脑,2011年为新疆和田中小学生捐赠图书,2012年为延庆县贫困家庭过春节捐赠爱心资金,2013年为怀柔残障人士捐助爱心资金,2014年为延庆大榆树镇中心小学捐助5万元图书和文化用品,在2015年还将为延庆大榆树镇中心小学出资建立“北京建工集团”传统文化长廊;同时企业和员工通过北京市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捐款149884.80元,通过北京共青团“1000365首善行动“捐款200000元,四建党员缴纳特殊党费112900元,总计762784.80元。通过大力宣传以上爱心捐赠活动,提升了北京建工四建的社会形象,丰富了“建楼育人、同创共享”企业文化内涵,进一步增强了北京建工四建搞好企业、幸福员工、服务社会的企业责任感。
    在新常态下,四建公司将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国企责任文化”落地,为托起“中国梦”,谱好“北京建工篇”,唱好“四建曲”,做出四建人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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